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贯彻落实兵团第八次党代会各项部署要求,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维稳戍边职责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全院扎实开展以“学纪法树新风,推动兵团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见效”为主题的第二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结合在提升作风建设活动中对“躺平式干部”和“违规吃喝”开展“学查改”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党的自我革命中主动担当尽责,在学习实践中砥砺品格、增长才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为院深化改革、向南发展和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集体研讨、专题讲座、读书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党和国家全局、兵团党委和院党委工作大局思考谋划工作,深化工作结合、实化具体措施,确保党中央、兵团和院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确保院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学习贯彻兵团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兵团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兵团党委主要领导在八届兵团党委一次全会、八届兵团党委常委会2022年第1次会议、兵团党委“赓续红色血脉发扬光荣传统忠诚履行新时代兵团职责使命”座谈会、兵团“清正廉洁作表率砥砺奋进新征程”主题活动上的讲话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此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点内容。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兵团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与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安排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兵团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推进深化改革、向南发展等中心任务相结合,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兵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和总体部署,以“闯”的精神挑重担、以“创”的劲头开新局、以“干”的作风务实效,以实际行动推动党代会精神落地见效。
(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贯彻“三不腐”方针方略,结合对“躺平式干部”和“违规吃喝”开展“学查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对照查摆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监管,抓好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要对照兵团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四)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兵团精神、老兵精神、胡杨精神,发扬老一代兵团人的优良传统。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七一”勋章获得者魏德友、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守仁、陈学庚、尹飞虎,以及李梦桃、马军武等老军垦、老党员学习,大力学习宣传“兵团优秀共产党员”李永康、丁憬、刘前东等同志先进事迹,传颂好军垦战士、戈壁母亲、沙海老兵、兵团新兵等光辉形象,切实发挥好榜样引领、典型带动作用。结合对“躺平式干部”和“违规吃喝”开展“学查改”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照先进典型悟初心、找差距,在找差距中知不足,在知不足中抓整改,在抓整改中完善自我,对标身边榜样担使命、树目标,以学习先进典型、身边榜样的实际行动,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实里走。
(五)强化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集体学习、组织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兵团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清风兵团”微信公众号等,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教育月活动主题,采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形式举办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深入阐释腐蚀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讲清楚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腐败”、“围猎”的警觉。
重点学习内容如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兵团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兵团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
(六)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部署要求,要结合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敲打”年轻干部,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督促年轻干部讲纪法、明底线、守规矩,通过任职谈话、日常谈话、集体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业)的“第一粒扣子”,让年轻干部拒绝“躺平”,主动担当负责,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七)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开展与廉洁文化建设相关的文化活动,通过开展家庭助廉、参观家风馆、观看廉洁文化微电影微视频等活动,推进廉洁文化进家庭,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家庭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抓、率先垂范,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教育月活动有序推进。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力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新颖,努力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院纪委将加强指导督促、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搞形式、做虚功、走过场,确保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OA办公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新闻稿件,为活动有序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做好动员总结报送。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动员会,树立活动典型,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特点、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建议等,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总结报院纪委办公室。院纪委将在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