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垦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为院属正处级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财务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专业要求 | 学历 学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财务工作人员 | 预算编制、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 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1 | 不限 | 40岁以下 |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5000-6000元/月。
(三)工作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乌伊公路221号新疆农垦科学院。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已取得相关专业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
7.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材料为: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及原单位报考同意书。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442940008@qq.com,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2023年10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四)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批劳务派遣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劳务派遣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劳务派遣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劳务派遣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超杰 15709936679
E-mail:1442940008@qq.com
新疆农垦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