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垦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为院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公务用车驾驶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专业要求 | 学历 学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公务用车驾驶员 | 驾驶公务用车 | 取得C1及以上等级的驾照;驾龄五年以上 | 中专及以上 | 1 | 不限 | 40岁以下 |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4000-5000元/月。
(三)工作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乌伊公路221号新疆农垦科学院。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 个人素质较高,纪律性强,能够服从工作安排,中共党员优先;
3. 原则上年龄40岁以下的男性,特别优秀的可酌情考虑;
4. 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5. 具有3年以上驾驶员工作经验,具备司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6. 退伍军人优先,具备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岗位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因违纪违法被相关机关处理过的;
2.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材料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驾驶证等材料,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一张(底色不限)。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05500942@qq.com,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及实操
2023年11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四)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批劳务派遣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劳务派遣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劳务派遣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劳务派遣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疆农垦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昆 15026242295
E-mail:1505500942@qq.com
新疆农垦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