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垦科学院科研管理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处)主要职责
科研管理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处)是院行政管理部门,内设机构4个,事业编制10个。对口兵团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外事办公室等局(委)安排的日常业务。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
2.负责全院科研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的研究与制(修)定。
3.负责兵团农业科技创新工程的组织实施,全院研究方向和创新团队建设与运行管理。
4.负责国家部委、兵团重大专项、科技重点领域攻关等科研项目的谋划设计、组织申报、监督检查,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管理和标志性成果的培育;负责院级科技项目论证立项、监督检查,验收评估管理。
5.负责国家及兵团重点实验室、综合试验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各类各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建设与运行管理。
6.负责院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谋划及申报。
7.负责对研究所(中心)科研绩效评估及全院科技统计工作。
8.负责院转基因生物安全、科研学术诚信监督、科技合同及科技保密工作。
9.负责院科协工作,外专工作,学会工作,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全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0.协助做好院学术委员会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生产工作。
11.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保密以及日常处务工作。
12.承办院党委、院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