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新疆农垦科学院科技成果服务与成果转化处工作与岗位职责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科技服务管理:编制本院科技推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推广项目申报、检查评估、监督管理及档案保存等工作;组织本院科技推广成果的验收、鉴定及推荐报奖工作;协助本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按照相关规定管理院科研推广项目经费保障经费的正确使用。

(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组织本院科技成果转化、成果收益分配、技术合同登记等管理工作;组织全院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动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转让、保护等管理工作。

(三)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本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协会组织等对外洽谈科技合作与科技服务协议事宜;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成果展览、成果推介等活动;负责本院科技咨询服务团队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组织撰写兵团现代农业发展研究报告,为兵团农业提供宏观决策、重大科技推广应用等决策咨询。本院“科技大调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调研报告撰写上报工作。负责《新疆农垦科学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年度报告》的编辑、排版、印刷。

(四)基地与科技培训管理:负责本院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技术转移、示范基地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文件,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做好基层科技推广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现场科技培训和基层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院“微信科技服务平台”日常管理与线上培训工作。

(五)扶贫服务与乡村振兴对接工作:对接兵团扶贫办,承接兵团“访惠聚”工作队科技服务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挂钩帮扶44团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兵团和地方科技扶贫工作。指导67团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建立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工作机制等工作。

(六)承担本院相关部门安排的工作如办公室、保密工作、信息工作、党群工作、工会工作、组织工作等。

(七)其他工作:围绕院改革方案构建成本院在南疆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服务体系,启动托管农科所试点工作,与内地优势院所合作建立理事会制棉花研究中心。

二、处内领导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处长(杨作仁)

1、主持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处工作,编制本院科技推广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履行科技示范和扶贫服务职责;

2、负责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和文件签批;

3、负责我院深化改革关于科技服务的总体对接,托管农科所试点工作,与内地优势院所合作建立理事会制棉花研究中心;

4、负责对接67团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建立推进乡村振兴常态化工作机制等工作;

5、负责成果展览、成果推介等对外宣传活动。

(二)处长(段震宇)

1、负责管理“三区”科技特派员专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横向科技服务等项目的前期策划、对接协调、经费的划转、审核与管理;负责院内科技推广服务类项目经费报销签批(段震宇出差时由杨作仁代为签批),管理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处印章;

2、负责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科技服务体系与制定示范基地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文件,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做好基层科技推广协调工作;

3、负责与兵团师团、地方政府、企业、协会组织等洽谈科技合作和科技服务协议事宜;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扶贫、成果展览、成果推介等活动;

4、负责本院科技咨询服务团队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组织撰写兵团现代农业发展研究报告,为兵团农业提供宏观决策、重大科技推广应用等决策咨询;

5、负责院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副处长(姜继元)

1、负责各类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申报、检查评估、监督管理、鉴定、验收和报奖等日常管理;

2、负责本院技术合同登记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动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转让、保护等管理工作;

3、负责承接兵团科技局、扶贫办等部门培训任务及相关科技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培训班、现场会、观摩会、科技会议、线上培训等活动;

4、负责《新疆农垦科学院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年度报告》的编辑、排版、印刷;

5、负责承接兵团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人员(章莲曹巍

1、负责各类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的联络与档案保存;

2、负责本院相关部门安排的工作如办公室、保密工作、信息工作、党群工作、工会工作、组织工作等;

3、负责院内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及技术转移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合同印章等的管理;

4、负责院内外日常事务的接待、协调等;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