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党深改委发〔2020〕5号文件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兵团人才工作经费支持情况,院印发《新疆农垦科学院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培养支持计划(修订)》(院党办发〔2022〕19号),现将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培养支持计划培养人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与培养目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吸引、汇聚、稳定和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促进院优势学科建设适应新时期科研发展新要求,推动形成一批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产出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提升院核心竞争力,鼓励院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进一步做好人才储备,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二、人才选拔方式
根据修订《支持计划》,本计划共分3个层次:第一层次为领军人才,每年培养5名以内;第二层次为青年拔尖人才,每年培养10名以内;第三层次为青年骨干人才,每年培养15名以内;人选人才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年遴选1次,培养期内人选不得重复申报。
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根据学科设置需求,采取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专家评议、院党委审定的方式确定。青年骨干人才由所(中心)推荐(本次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只推荐1名),院统筹。坚持标准统一,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遴选。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才兼备,爱国爱院,科研严谨,为人正派,实事求是。
2.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身体健康,保质保量完成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各层次人才需具备的条件
1.领军人才:具有创新思维,熟悉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注重培养优秀人才和年轻人才;能够作为核心人物凝聚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攻关能力强的科研队伍,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学科和技术发展趋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发挥引领作用,并做出重要贡献。
2.青年拔尖人才:45周岁及以下,具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或团队核心成员,明确的研究方向且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取得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成果,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研工作。
3.青年骨干人才:40周岁及以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创新意识较强,热爱科研工作,有较好发展潜力。
三、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关于院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培养支持计划的选拔条件、相关程序、具体职责等细则,请查阅附件1:《新疆农垦科学院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培养支持计划(修订)》。
(二)个人申报时需填写附件2:《新疆农垦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交本人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完成期限为2020年1月—至今)。经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OA邮箱),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三)请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院高层次人才选拔与培养支持计划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晖 2696032 13519928855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