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新疆农垦科学院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 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新疆农垦科学院决定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招聘2023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谈+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新疆农垦科学院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涉及7个岗位,其中管理岗1个,专业技术岗6个。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2023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农垦科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四、信息发布平台
石河子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http://shzu.jysd.com/)、塔里木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https://taru.jysd.com/)为此次招聘工作发布公告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10:00至5月31日20:00。
2.报名方式:所有岗位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认真阅读《新疆农垦科学院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告》,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
(2)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新疆农垦科学院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2023届毕业生报名表(第二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 《新疆农垦科学院2023年度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第二批)》电子版;
2. 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 在校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照顺序编辑在一个文档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新疆农垦科学院招聘邮箱:xjnkkxy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石河子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http://shzu.jysd.com/)、塔里木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https://taru.jysd.com/),报名期间会通过电话和智慧就业平台及时反馈通过资格初审情况。
(二)资格审查
1.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1日10:00至6月1日20:00。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派出考察组赴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对报考学生进行初步筛选,与考生所在学院学办主任、教办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等教职工个别谈话,查阅考生成绩单,与报考学生进行面谈,了解考生大学期间学习、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综合考察情况,以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先、学生干部、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获得者优先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时间及方式:面试采用线下方式于6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成绩: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递补。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生活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由我院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国家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六、监督
新疆农垦科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993-2696012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电话进行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993-2696038
附件:附件1:新疆农垦科学院2023年度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毕业生岗位表(第二批).xlsx
附件2:新疆农垦科学院2023年度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表(第二批).xlsx
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