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以及院党委的决定,起草各类文稿、文件;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呈阅、分转、督办、核稿、缮印。
2.负责组织与协调院重大活动及院党委(扩大)会议、院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等日程议题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文件印发等会务工作。
3.负责协助院领导统筹协调重要工作,检查、督促各处室、所办中心等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院党委及行政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和重要公文等重点工作,并将执行情况的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4.负责协调院各职能部门工作,并协助院党委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5.负责兵团总值班室及机要文件、信函、电报的收发、登记、传送、保存和催办;负责保密工作的实施与开展;负责档案工作的管理;负责印章、介绍信的妥善保管与使用。
6.负责重大外事活动的安排,日常外宾接待、重要领导来院活动安排及协调对口接待工作,负责与其他单位、院所的联络工作。
7.参与院党委对重大问题决策的辅助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8.根据院党委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情况、反映动态、提出建议。
9.负责落实院网信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实施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重大项目,督促、检查、指导和推进全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
10.收集并整理反映关于党政工作和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信息,编写院大事记。
11.负责院各部门呈报院领导的请示、报告办理工作。
12.代表院并协助领导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3.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院工作信息。
14.负责院士秘书工作。
15.承办院党委、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